社論:從柯文哲案看台灣的司法問題
探討柯文哲案件所反映出的台灣司法制度問題,包括政治迫害、司法不公與程序正義等議題。
柯文哲案背景
今年7月台灣檢察單位歷經了三次聲押庭,終於羈押涉貪的執政黨內現任總統賴清德最大競爭者,前桃園市長、前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8月底9月初台灣檢察單位再歷經了兩次聲押庭,成功羈押了因台北市長任內涉及京華城弊案的第三大黨民眾黨主席柯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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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檢察單位歷經三次聲押庭,羈押鄭文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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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底9月初
檢察單位歷經兩次聲押庭,羈押柯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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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進展
引發社會對司法制度的討論
羈押程序的法律依據
會有兩場羈押大戲讓全國人民欣賞,是因為我國法律規定,刑事訴訟設置檢察官負責偵查犯罪、提起公訴交由法院獨立審判;其根據在於憲法規定:非經法院依據正當程序審判不得處罰犯罪。檢察官必須提起公訴,負責舉出無合理懷疑的證據說服法院被告有罪確定,才能處罰被告。未經審判而羈押被告,拘束其自由,其實與處罰無異;不能未經審判隨意押人,是重要的原則。」
羈押程序的重要性
1. 檢察官負責偵查犯罪和提起公訴
2. 法院依據正當程序獨立審判
3. 未經審判不得隨意羈押被告
羈押與處罰的關係
1. 羈押拘束被告自由,實質上與處罰無異
2. 需要有充分證據和正當理由才能羈押
3. 保障被告權益是重要原則
賴清德政府的反貪立場
總統賴清德就職未滿四個月,就揮大刀連砍兩個有機會成為中華民國總統的政治明星。法新社、新加坡亞洲電視台(CNA)、日經亞洲、半島電視台、香港地區和美國都有國際媒體報導柯文哲遭羈押事件。對於鄭文燦、柯文哲先後被羈押,賴清德總統受訪時表示「尊重司法,不針對個案表達看法」,但「不分政黨、不問何人,只要有證據就依法偵辦」。賴清德總統成功的樹立了「反貪」形象,建立領導權威,「肅貪」成為賴清德政府第一要務。
司法獨立
尊重司法程序
公平公正
不分政黨依法偵辦
反貪肅貪
政府首要任務
賴清德政府的民意支持
賴清德2024總統選舉時因為在野政營分裂,才驚險的只以40%得票率當選(在野政營得票率總和為33+26=59%),同時執政黨(民進黨)失去國會多數黨優勢。但依據近日民調,現在賴清德總統因「肅貪」而獲得人民認可有50%以上的支持度。可是相對的也遭受利用司法整肅政敵的批評,進而形成黨內派系惡鬥、政局朝野對立、社會上仇恨值上升。
選舉結果
賴清德以40%得票率當選
在野陣營得票率總和59%
現況民調
因肅貪獲50%以上支持度
負面影響
被批評利用司法整肅政敵
造成黨內派系惡鬥
政局朝野對立加劇
「政治迫害」的爭議
柯文哲事件在柯文哲從家中被檢察官帶走時,柯文哲就將整個案件導向「政治迫害」,柯文哲要求執政當局提出證據,為何可以搜索在野黨主席家和中央黨部。而後動員人民至北檢抗議、民眾黨立院黨團揚言杯葛預算、動員群眾全台開講,是誰在「政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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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被帶走
從家中被檢察官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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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政治迫害
要求提出搜索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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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反應
動員抗議、威脅杯葛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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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開講
動員群眾表達立場
柯文哲的政治形象
柯文哲2024總統選舉以從政守則「清廉、勤政、愛鄉土」及「理性、務實、科學」為口號,以清晰的形象獲得得票率為26%,排名第三。但因是新成立之政黨,並無紮實的根基,所以有「一人政黨」之稱呼。其立法委員選舉中直接選出的區域立委O席,只有靠政黨票分得不分區立委8席,也被戲稱為「全黨靠一人」。所以全黨傾全力以各種政治動作,以避免一次被剿滅,形成「全黨救一人」的狀態就可以被理解了。
選舉口號
清廉、勤政、愛鄉土
理性、務實、科學
選舉成績
得票率26%,排名第三
無區域立委,8席不分區立委
政黨特性
「一人政黨」
「全黨靠一人」
現況反應
「全黨救一人」
「司法不公」的問題
說道「司法不公」以柯文哲乙案而言,應該就是當前的台灣最令人憂慮的民意被扭曲,使得司法不受信任的「黨檢媒共生效應」現象。
民進黨政府過去8年的執政,利用執政優勢和多數特定媒體產生了「黨媒共生效應」,使得台灣的民意被媒體帶風向而誤導,使得民意被扭曲。選舉時媒體成為特定政黨的宣傳利器,攻擊政敵時媒體成為發動攻擊的領頭羊。當執政黨發動罷免在野黨政治人物時,或是選舉時,偏執政黨之媒體可以連續幾週報導真假難辯、幾無事實根據的負面新聞來公審在野黨政治人物。中國有句老話「三人成虎」,更何況是應該具有公信力的媒體連續幾週報導「假的也變成真的了」。不只是將民意扭曲,而且在社會上產生對立,增加人民間彼此的仇恨值。偏執政黨之媒體將仇恨成為一種產品加以經營,激化社會對立,藉此獲取收視率,這些自稱名嘴的媒體人更是荷包賺滿滿。這些媒體與名嘴忘記了,新聞從業人員基本的社會責任與良知。
「黨檢媒共生效應」的影響
1. 民意被媒體誤導和扭曲
2. 媒體成為特定政黨的宣傳工具
3. 社會對立和仇恨值增加
媒體報導的問題
1. 連續報導真假難辯的負面新聞
2. 公審在野黨政治人物
3. 將仇恨作為產品經營
「偵查不公開」原則的失守
柯文哲案發生至今,「偵查不公開」原則形同虛設。檢調廉利用媒體有獨家需求釋放訊息打擊被告,在台灣是行之有年的惡習,雖然是違法,但幾乎沒有人因此被罰(難道你要檢調廉辦自己?),這是「檢媒共生效應」下所產生的結果。柯文哲案什麼7百萬不明金流、千萬不明金流、什麼USB隨身碟、加密貨幣、冷錢包,再來「小沈1500」、銀行保管箱、、、等等,還有記者公開表示這是她經營了7年的檢調給的消息。每個記者、名嘴都變成日本柯南的---編劇。這是將法定「偵查不公開」視為無物,「檢媒共生效應」昇華為共犯結構。由媒體名嘴直接公審,甚至於直接認定柯文哲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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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不公開原則失效
檢調廉利用媒體釋放訊息打擊被告,違法行為卻無人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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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細節
不明金流、USB隨身碟、加密貨幣等細節被媒體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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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媒共生效應
記者公開表示獲得檢調消息,形成共犯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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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公審
媒體名嘴直接公審,甚至認定柯文哲有罪。
北檢對洩密案的處理
北檢在社會輿論壓力下先表示,媒體報導內容與案件事實不符,並請外界勿無端揣測,並給予檢察官純淨辦案空間,北檢強調絕無洩漏任何偵查內容給特定媒體。北檢並於9/9日以他字案分案偵辦洩密案,並以證人身分傳訊《鏡週刊》林姓、劉姓記者,《菱傳媒》賴姓、吳姓記者,及《三立新聞》馬姓記者到庭,了解撰稿依據及消息來源。「但結果果然如同以往」,北檢9/16日發新聞稿指出「經初步查證,記者報導是依消息來源轉述見聞或依據多年採訪經驗、本案關係人公開受訪內容,及法院發布的新聞稿內容等素材,綜合分析判斷後撰稿;消息來源均非來自北檢、廉政署、調查局及法院等相關公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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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初步回應
表示媒體報導與案件事實不符,請外界勿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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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
北檢以他字案分案偵辦洩密案,傳訊多名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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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
北檢發布新聞稿,稱記者報導非來自公務人員
媒體報導的影響
說實話這些爆料是真的還好,就是洩密和違反「偵查不公開」,依法辦理而已。但如果是惡意抹黑入人於罪,或是以不實的報導毀滅他人人格與前程那才應該要嚴辦。這才是台灣司法重大問題之一。
真實爆料
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
需依法處理
惡意抹黑
入人於罪
毀滅他人人格與前程
司法問題
需要嚴格執法
保護當事人權益
司法統計數據
有人以誇張的統計數據表示,每年有360萬的司法案件進入法院,平均會有7600件殺人罪被移送偵訊,起訴2400件,最後被定罪的只有1600件,每10件殺人案,只有3件被起訴,2件被定罪,沒有「程序正義」的保障,民眾看到媒體報導70%是錯誤的。這是官方的統計,或許失真,但也反映出問題。
柯文哲京華案的可能結果
其實柯文哲京華案檢方偵辦結果也很簡單,查到金流貪汙起訴;沒查到金流圖利起訴,最多加上財產來源不明罪。接著進入法院審理,有金流就一槍斃命貪汙罪成立,沒金流就要看柯文哲是否明知違法而為之,和柯文哲的主導程度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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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到金流
貪污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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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查到金流
圖利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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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罪名
財產來源不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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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
根據證據判定罪行
「程序正義」問題
忽視「程序正義」是台灣司法長久以來的弊病,非法搜索、惡意搜索並扣押與本案無關之事務、疲勞偵訊、押人取供,這些都是台灣檢調在辦案手法上最引人詬病的濫權行為。這次因為柯文哲京華城案眾所矚目,所以將這問題顯示出來,只是讓人民清楚看到問題所在。
當天柯文哲被檢廉由家中帶出時並未上銬,媒體上前採訪,檢察官要柯文哲上車,但柯文哲要發聲明,檢察官再催促,柯文哲說了一句「你帶我走啊!」,檢察官就閉嘴讓媒體採訪柯文哲,而後還是上柯文哲自己的車離開。有很多人奇怪一般都是直接帶上公務車,為何會如此?因為是柯文哲所以有特權嗎?其實都沒有!主要是柯文哲當時既未被拘提也沒被逮捕,在法律上還是自由之身。基本上這又是檢方慣用手法,先搜索看有沒有東西(至少手機、筆電一定拿走),再將人帶回去問,有的時候只是他字案就來搜索。
台灣司法程序問題
1. 非法搜索
2. 惡意搜索並扣押無關物品
3. 疲勞偵訊
4. 押人取供
柯文哲案例的特殊性
1. 未上銬被帶出
2. 允許媒體採訪
3. 使用自己的車離開
檢方慣用手法
1. 先搜索扣押物品
2. 帶人回去問話
3. 以他字案進行搜索
結論
柯文哲有罪無罪交由法院來審理,但因本案而顯露出台灣的「司法程序正義」、「司法跟著政治風向走」、「黨檢媒共生效應」問題,才是追求「司法面前人人平等」,所要面對和解決的真正問題。
司法程序正義
確保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政治中立
避免司法受政治影響而失去公正
打破共生效應
消除黨、檢、媒體之間的不當關係
司法平等
實現司法面前人人平等的理想